孩子,有玩的权力
>> 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
最近,哲哲喜欢说:“等一下。”。
这和我以前教导他的“立刻、马上”背道而驰。
如果太太要哲哲立刻做,哲哲会说:“玩一下都不可以。。。。”
哲哲认为他应该可以“先玩一下”,才继续下去他手头上的“工作”。
比如,吃饭啊,冲凉啊。
如果不给,哲哲也会说:“这个阿爸。。。。。。。”或“这个阿妈。。。。。。”
然后,不甘愿地去做他手头上的“工作”。
所以,有时间,我会陪陪哲哲玩乐。
哲哲可以“哈哈哈哈”地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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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孩子有他们“玩”的权力。
玩,是孩子的天性。
通过玩,孩子可以学习到一些生存的技巧、技能。。。。。。
还能够增进知识。
当然,玩,不是让孩子在没有限制机监管的情况下去玩。
我们需要监督。
我们可以和孩子一起玩。
在玩的过程中,我没有责备哲哲,说他笨啊什么的。
因为,玩的时候,我让孩子容入玩耍的欢乐中。让他在欢乐中学习。
玩的时候,我没有跟孩子说功课的问题。
我是开玩笑地和孩子玩。
在玩乐当中,我指导孩子学习一些有用的东西,比如学习观察、学习保护自己的安全、学习接受做不了的东西、接受失败。
孩子,有他们玩乐的权力。不要剥夺他们这个“基本人权”。
其实,我认为,和孩子一起玩乐,除了可以培养孩子的人格、兴趣、纪律之外,也可以促进父母和孩子的感情。
一举数得,何乐不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