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息回扣

>> 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






经过三个月的争取,今天我终于可以取回我的钱。
房屋发展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扣了我1873.38马币,我不服气,写信去财政部、房屋部投诉,最后还把副本寄去首相署,逼得发展商不得不回应我的要求, 免去我的房屋贷款迟交的罚款。
因为, 错不在我!
今天,心情好很多了,给他们房屋发展商这样玩,真的很火滚呐!
我, 总算可以争取到我自己的权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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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说

幸福!就是和太太、孩子在一起 ,、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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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哲

关于这个部落格

这是我为我孩子留下来的日志。
我希望留给他们美丽的回忆。

部落格

轩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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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
妹妹
这就是我
永远
永远

爱我太太及轩轩、哲哲!

我想说

多和孩子玩乐

你会发觉!原来你是幸福的,原来你是富有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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